校长,别忘了你也是教师
绝大多数的中小学校长都做过教师,都在教学一线辛勤工作过,而且,作为校长本身也还具有教师身份,所以,一般来说,校长都应该很了解教师,也完全能够理解教师,成为教师们的知心人。从理论上讲,校长应当不会侵害教师权益,而应成为教师权益的代言人。可事实恰恰相反,无论是各类媒体的报道,还是大家身边所见所闻,校长侵害教师权益的事例屡屡发生,如,强迫教师无偿加班、随便无端指责教师、干涉教师教学之类虽说普遍,却还是小事一桩,有的已经发展到言语侮辱教师、变相克扣教师工资、任意中止教师聘任合同、甚至野蛮殴打教师,等等,这一切本来是不应该存在的现象,可为什么一再发生?
我想,许多人一定会把这个问题与“校长责任制”联系起来。因为“校长负责学校的一切”,校长不是学校的“管理者”吗?“校长就是管学校的”,人们不仅把“负责”与“管理”划了等号,还把一个含义宽泛、带有浓厚等级意识权力意识的“管”也归为校长的权力范畴了――校长有的是“权”,就是专管教师的,谁也不会认为教师还有什么权利可言――好象凡带“权”字,就是有责任有权力可以“管”别人的。这样的解释,并非笔者无中生有,玩弄辞藻故意曲解,事实上,很多校长以及有权任命校长的“上级”这些人的思想根子里,就是把“负责”与“管理”及“管”混淆了,他们总是说校长要“负责这个学校”而不说校长“为这个学校负责”,实际上就认可了校长是“官”,许多校长的思想深处官本位意识还是很强的。校长把自己看作一个高高在上的“权力者”,他就是教师的上司、上级、老大,似乎就是教师的天,当然就能一手遮天,是教师的如来佛,孙猴子你永远也别想跳出他的手心。在他“负责”的这个学校,他说话才算数,他金口玉言。在这样的氛围中,校长早忘记自己的教师身份,总是站在“官”的角度对待教师,很难去替教师考虑问题,侵害教师权益就变得很“正常”了。
同样不能忽视的是,目前所谓的“校长责任制”中很重要的一项,就是校长的任免权实质上完全掌握在“上级”手里,而“上级”又很少征求教师的意见,也就是说,教师基本没有多少发言权。校长只要让上级满意,他就可以稳坐钓鱼台,而无须理会教师的什么建议或意见。如果教师对校长有了意见向上级反映,“上级”也往往以“大局稳定”为借口,尽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能遮则遮,能捂就捂,好一点的是拿好话安慰教师,教师稍有不从,“上级”就会拿调动、职称、工作检查等问题吓唬教师,逼迫教师就范,总是千方百计护着校长,总是要老师们替校长考虑,而不提要校长换个角度处理问题。校长是“上级”任命的,校长表现不好,就是“上级”的失职,现在愿意承认自己工作失误的“上级”有几个?你教师去说校长不行,那就是给“上级”抹黑。“上级”把校长看作自己的“特命全权大使”,是“自己人”,校长当然更把自己当作“上级”派来的,自觉担当“上级”的传声筒,是替上级来管这个学校的,“上级”是校长的靠山后台,有“上级”撑腰,校长有什么不敢做?为所欲为,顺我者昌,逆我者亡。(这里我就不举例了,大家随便在学校了解一下就可以了,用“俯拾皆是”应该也算不得夸张。)校长简直就成了校园里的“土皇帝”,教师就是他的臣民,是给他干活出成绩的机器――话到这里的确有点难听,在有些校长的眼里教师连起码的做人的尊严也没有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校长眼里教师根本就没有丝毫权益可言,只有他校长才有权,他想怎样就怎样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。如果大家留意一点就会发现,在学校里,没有几个人称呼校长为“某老师”,都是喊“校长”,某些地方现在开始流行称校长“头儿”,或者叫“李校”、“王校”,听起来似乎更气派。可以说,正是官僚主义的“上级”培养出了这样的校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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